|
發表於 2015-5-4 19:22:13
|
girl.girl 發表於 2015-5-3 21:26
想請教警察將原告拉錯當被告,可以點算?
事源~
我朋友被人上門滋擾恐嚇!對方先出手我想打我朋友家人!我朋友 ...
人地打你朋友-->佢打人
人地打你朋友, 你朋友有還手-->兩個人打交
所以, 你朋友都俾人拉埋係正確的
返到差館, 唔會唔落口供的
同埋係可以俾你搵律師,
但佢地有權唔俾你打其他電話
(除通知一名家人外, 不過你家人都已知, 所以無關係)
至於12個鐘, 唔算長
你的問題
1. 除左唔俾你朋友搵律師外, 其他大致無咩問題
2. 有律師梗好啲
3. 如上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