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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2-17 13: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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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禮拜一特區政府將宣佈,週三起,未能在澳住宿的勞工,需要先到珠海海泉灣政府指定的統一地點隔離14天,隔離結束後,方能入澳,一旦入澳,直到疫情結束,不能離澳,否則再次入澳需要重新前往海泉灣隔離14天。因此建議僱主爲外僱提供在澳臨時住所。
二、關於建築行業外僱,特區政府已同幾大建築商商議,在指定區域內爲地盤工以每人4.5平方米的居住面積搭建工棚,在工棚完工前,需要各自自行解決工人在澳住宿問題。
三、臨時住所特區政府無法提供補貼,需僱主及外僱自行商議各自承擔比例。
四、週三開始,澳門本地居民,一旦離澳後返回澳門需要自行居家隔離14天,同時特區政府將會抽樣調查。[img][/img]
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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