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樓主: lawson.

法律與自由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1-3 12:47:50 | 顯示全部樓層
小會員理規,大反主有理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3:37:19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1-3 10:37
齋睇一幅相, 會
但合理地想一想,
自問你認為相的周圍會唔會無人呢

影相果個唔會係警察啩

佢仲笑騎騎擺鋪屎,穿晒崩喇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3:46:00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1-3 10:37
齋睇一幅相, 會
但合理地想一想,
自問你認為相的周圍會唔會無人呢

5單止相的周圍,重有成件事的前因後果添~
不過好多市民都好難會用理性去思考分析,因為當事人型象太鮮明,拍手的只會依舊指手、掟雞蛋的亦會依舊掟雞蛋

討論

其實相同片都見唔到有其他人, 不過,警方既然拘捕得,就告埋喇!發表於 2013-1-3 15:55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3 13:50:46 | 顯示全部樓層
逗利是佛 發表於 2013-1-3 13:37
影相果個唔會係警察啩

佢仲笑騎騎擺鋪屎,穿晒崩喇

警方分隔地築起人牆
係為建立一個緩衝區,
假設有人衝擊時, 可以退後
以避免受傷
你睇返樓上段片, 就會見到係畢打街, 德輔道中交界全部都係遊行人士
長毛咁做, 居心昭然若揭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3:51:21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3-1-3 11:22
其實........ 點解次次警察拉長毛佢地, 但之後又要無罪放人 ?

我知當中有好多舉証問題,

以前睇過一 d 訪問,長毛(等人)其實好清楚遊戲規則,知道有咩可以做、有咩唔可以做,我估佢有時係刻意利用灰色地帶去引起社會關注/討論姐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3 14:02:59 | 顯示全部樓層
木結他 發表於 2013-1-3 13:46
5單止相的周圍,重有成件事的前因後果添~
不過好多市民都好難會用理性去思考分析,因為當事人型象太鮮明 ...

你講得好岩
但人係應該要以理性去分析
咁當然我都明白
人, 係有偏見的
尤其係當有人"好似"無私咁為自己爭取的時候
不過, 中國人有句說話, 叫過得自己過得人
如果能先逆地而處地去想一想
我相信好多事件的發展都會唔一樣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3 14:04: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木結他 發表於 2013-1-3 13:51
以前睇過一 d 訪問,長毛(等人)其實好清楚遊戲規則,知道有咩可以做、有咩唔可以做,我估佢有時係刻意利 ...

你要明白, 佢地的"用伴"係咩人先得架
佢地唔係一個"個體", 而係一個"團隊"呀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4:14: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來係生物世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求生存就是最基本也最全面的自由。法律只不過就是規則,是弱肉強食下強者為維持豐衣足食而設立的圈養規則。南北戰爭也不過就是工業主和農場主爭奪生產力的格力,勝者重訂圈養的規則,直到多少年後,圈養的生物產生足够的附加價值才給予選權。
規則因時制宜,就看強者間的需要了。
自由基本上就是生存的能力,能生存下去就是自由,否則誰為你爭取。
法律本質上限制了生存的自由,換來圈養中有條件的自由,這就看圈養主的需要了。

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 )的動物莊園(Animal Farm) 就有最好的詮譯。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4:23: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木結他 發表於 2013-1-3 13:51
以前睇過一 d 訪問,長毛(等人)其實好清楚遊戲規則,知道有咩可以做、有咩唔可以做,我估佢有時係刻意利 ...

聽過一個講法,"佢俾人的感覺像外判公司一樣,個PROJECT大啲就交多啲貨,細啲就交少啲"

如果以上面的講法去諗,可能會有一些新體會也未定。有次看過一條片,佢"埋位"前仲同啲記者呀、警察呀有講有笑,到"埋位"就顯得非常專業,影完拍完就好似收工咁樣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5:41:14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1-2 15:46
點角力先, 引啲例子講下好喎

好似無線套新劇咁,究景係贏官司緊要定找出真相還當事人公道緊要呢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5:57:2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lawson. #36 的帖子

在元旦遊行上,不准擺街站,只是警方的口頭要求,並沒有寫在不反對通知書。這點在遊行前,各大傳媒均有報導。事實上,遊行當日監警會就該遊行已派出二十多名人員,觀察街站問題,其後亦公開透過傳媒指出,擺街站並不存在警方所指的疑慮。相反,如果擺街站是犯法的話,為何警方不採取任何執行行動呢?

你想問遊行人士仲有三邊俾佢地行,,點解唔行。問得好,我在上一個post已有一片一圖,再比多一段片你,就可以證明,根本所有路已被警方封了,造成阻塞交通的現象。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原網址


你指「警監會(正確名字叫:監警會)有投訴就作出調查」;,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日已透過傳媒公開表示,監警會今次是「主動作出調查」,要求警方提交報告。並非你所講「有投訴就作出調查」。

在警方封鎖幾條街後,遊行人士坐在街上,我真的不覺有問題,因為根本走唔出去。相反,如果你仍覺得在這情況下遊行人士有錯的話,你應該問警方,為什麼唔用Cap374告呢班人阻塞交通好過喇!

當日警方有無違反《警察通例》,我相信任何法律系學生,都會識答。市民大眾亦心裡有數。

如果今次只拘捕不檢控,只會令人覺得警權被濫用,所以我支持檢控。
自黑影論、核心保安區論、麗港城事件、十月的升旗禮,所有警員根據上頭指示,最後都被監警會、法庭裁定違反《警察通例》執法。如果你是公務員,你就會明白根據上司命令後,可能會面臨被裁定違規,處分的壓力。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3 17:17:12 | 顯示全部樓層
hkpkboy 發表於 2013-1-3 15:57
回復 lawson. #36 的帖子

在元旦遊行上,不准擺街站,只是警方的口頭要求,並沒有寫在不反對通知書。這點 ...


ok, 擺街站無問題
但我唔明點解
如果擺街站是犯法的話,為何警方不採取任何執行行動呢?
我個人覺得警方一向對遊行人士採克制同容忍的態度
唔告唔出奇, 但亦唔一定等於無犯法

你的所謂片, 有無一條係由遊行開始至尾的呢
永遠的段章取義
我係前一篇回覆已經問過
1. 有無一個人係馬路上靜坐唔走?
2. 是否可以因個人理由係馬路上靜坐?
3. 係馬路上靜坐有否阻塞交通?
4. 有無遊行人士係離開過全程遊行的路線
5. 有無任何人士對警方作出推撞/ 要求過警方的警界線
我希望你答到我
如果你仲係要堅持咩都係警方迫出黎的話

要於監警會( 對唔住我講錯), 即使唔係有投訴,
而係主動作出調查咁又點
代表警方一定有錯嗎
根據監警會的網面所講
佢地職能包括
"找出警隊工作常規或程序中已經或可能引致市民投訴的缺失或不足之處,並提出建議"
咁點解未有定案就先話警方有錯呢

好老實講, 如果警方封幾條街唔俾人行
我唔相信佢會俾車開入去堀頭巷

所以我都支持檢控
等犯罪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千祈唔好因為政治理由放人

p.s. 法律系學生好似唔駛學《警察通例》的
而巿民連知有這個通例的我相信都唔多
所以我真係唔明點樣心裡有數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8:21:02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1-3 17:17
ok, 擺街站無問題
但我唔明點解
如果擺街站是犯法的話,為何警方不採取任何執行行動呢?

算啦...佢永遠都係覺得政府/執法方唔岩...
你又令我諗返起會議室D野...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8:22:37 | 顯示全部樓層
逗利是佛 發表於 2013-1-3 14:23
聽過一個講法,"佢俾人的感覺像外判公司一樣,個PROJECT大啲就交多啲貨,細啲就交少啲"

如果以上面的講法去 ...

我幾年前直頭係差館親眼見住
長毛前一秒仲同D警察講緊笑...
下一秒D記者到差館就馬上大叫口號...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3 18:28:57 | 顯示全部樓層
tung1871 發表於 2013-1-3 18:22
我幾年前直頭係差館親眼見住
長毛前一秒仲同D警察講緊笑...
下一秒D記者到差館就馬上大叫口號...

我以前見個一個
抬棺才去新華社的人
係記者拍完後
同個頂住佢的警察講
唔好意思, 求先有無撞到你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3 18:40:55 | 顯示全部樓層
tung1871 發表於 2013-1-3 18:21
算啦...佢永遠都係覺得政府/執法方唔岩...
你又令我諗返起會議室D野...

我一向都話, 現今的政府係有改善的空間
cy亦唔可係做得好
所以你可以示威, 這是你的"自由"
但如果你的"自由"同"法律"相抵觸
咁應該邊樣行先
就係我想大家諗的地方

舉多一個例子
早前有人係唔同的地方噴某位異見人士的樣
警察話要拉, 但民眾就為那個噴畫的人不值, 高呼支持
但一個鋪頭的老闆就同我講
又要side錢買油黎油返個閘
這個噴畫的人, 很明顯的犯了法
但警察話要執行職務拉人都俾人話
大家又有咩感想呢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8:47:49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1-3 18:40
我一向都話, 現今的政府係有改善的空間
cy亦唔可係做得好
所以你可以示威, 這是你的"自由"

我覺得而家果班所謂十幾萬既人...
只係一副"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
好暴政FEEL...

我真係想香港比佢地掌權執政...
睇下香港係唔係會好左...
又睇下香港人係唔係真係有"民主"就會安居樂業, 就會無地產霸權, 就會人人有工做, 人人上到車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3 18:57:36 | 顯示全部樓層
tung1871 發表於 2013-1-3 18:47
我覺得而家果班所謂十幾萬既人...
只係一副"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
好暴政FEEL...

其實, 叫佢講下佢所想要推行的政策
run個test就知work唔work啦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19:41:02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1-3 11:56
拉左放返都話政治迫害啦
佢之前俾人告
結果俾某啲報紙用黎做左成個星期頭條


正正係因為(可能)涉及政治問題,所以有D事單純用法律去評論檢控與否,又或者係咪「得到應有的懲罰」似乎冇乜意義。
例如點解網上話「炸迪迪尼」會被檢控及判罰,年中唔少揚言要某某反對派「打鑊金」、「死於非命」之類反而冇乜事,甚至隔一段period就會有人刮到部份發言者係現役或退休警務人員。(比較經典ge例子係某李姓前元朗反黑組高級督察揚言要親自出手令陳巧文分分鐘有BB,呢件事最後都係不了了知)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3 22:31:2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lawson. #37 的帖子

多謝籮神嘅回答!不過,我只可以講句,如果香港嘅法制不存在問題嘅話,社會上對司法部門過去的判決,係唔會有咁多爭議的!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4-4-25 08:1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