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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lawson.

法律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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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4 15:24:29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告與唔告,或者告得入與告唔入....都未必代表到甚麼的。從往績看,腳紅議員乜都試過,

試過無俾人拉,
試過拉咗無俾人告,
試過拉咗告咗又告唔入,
試過拉咗告咗又告入咗坐埋監

咁可以代表乜呢??佛仔認為要代表都係代表現今香港保安及司法方面仍有一定的公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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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4 16:05:49 | 顯示全部樓層
逗利是佛 發表於 2013-1-4 15:24
其實告與唔告,或者告得入與告唔入....都未必代表到甚麼的。從往績看,腳紅議員乜都試過,

試過無俾人拉,

但有某D人/版友反而因為次次版本唔同, 即係政府/警察想點都得啦而家~
而覺得咁樣係代表"政治迫害"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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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4 16:39:01 | 顯示全部樓層
逗利是佛 發表於 2013-1-4 15:24
其實告與唔告,或者告得入與告唔入....都未必代表到甚麼的。從往績看,腳紅議員乜都試過,

試過無俾人拉,


佛版,既然警方作出拘捕行動,理應就採取檢控程序。
只要你從公務員角度睇,例如:你想想,如果你是當日負責拘捕的警察,當拘捕後,上頭又不採取檢控行動,就會被外界質疑警方濫權。被捕人士有權投訴警察或向法院控告,過去幾年,無論監警會及高院亦有不少案例成功控告部門或被指失當,並成功作出申索。
當然法院有權判被捕人士無罪,但不提出檢控的責任就全在部門及當日同事身上。我的立場同上帖無分別,就是既然依法拘捕,就應檢控埋。檢控不成功,責任在於法院,而非前線同事身上。
以長毛個案為例,人地已開了記招,話警方濫權,亦會採取法律行動。你有否想過當日負責的人員,隨時變成代罪羔羊,長糧不保架?只要法院企在對方一面,公務員紀律祕書處就要被迫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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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4 18:36:40 | 顯示全部樓層
tung1871 發表於 2013-1-4 16:05
但有某D人/版友反而因為次次版本唔同, 即係政府/警察想點都得啦而家~
而覺得咁樣係代表"政治迫害"GA{:244 ...


其實拘捕的意思
係指被捕人士涉嫌與某件案件有關
亦係話佢涉嫌犯左法
這些係拘捕時其實講得好清楚
基本上係過去有好多拘捕後唔作出起訴的例子
為可唔起訴可以有好多原因
我亦唔覺唔起訴就等同於警方拉錯人
甚至話警方濫權
警方的職責包括調查, 如果調查後, 有理由解釋到唔起訴咪唔起訴囉
唔通調查後發現唔應該告都去告?

其實作唔作出檢控, 決定權係在於律政司,
所以我都唔明唔告點解關警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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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5 09:07:00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個個都唔守法, 天下就會大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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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5 11:50:5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lawson. #86 的帖子

說的也是,總唔應該每次都有秩序地將責任加到警方,高官,特首,甚至中央頭上

唔明點解次次踢法都咁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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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8 11:10:02 | 顯示全部樓層
oldcake 發表於 2013-1-4 13:39
看你們談得熱鬧, 不過好像離題愈來愈遠.
老餅想提點一句, 當討論哲學問題時不要過於拘泥於技術面! 因我們 ...

老餅sir
你篇哲學論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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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8 14:39:57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1-8 11:10
老餅sir
你篇哲學論文呢

老人家身體差, 感冒鳥.........腦子不大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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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4:00:39 | 顯示全部樓層
呢兩味野一直都有contradi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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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9 15:42:56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1-8 11:10
老餅sir
你篇哲學論文呢

Please refer to new post 何謂法律 – (3) 實証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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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4 09:49:5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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