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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曉之以理 於 2013-11-9 00:10 編輯
「通訊事務管理局」向「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去信,交代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評核。
梁造假:
並不是來者不拒,而是要審視申請者是否符合一系列要求。
通訊局踢爆:
• 信納三間機構具備所需的財政能力、專門知識、傳送基礎設施、及有決心為公眾提供優質的電視節目服務。
• 向符合相關要求的申請機構批出牌照,最符合公眾利益;又認為將三家申請機構作出排名,既無需要,亦不恰當,該局亦從未作排名。
• 通訊局認為廣播條例無限制免費電視牌照發牌數目,亦認為三宗申請都符合《廣播條例》的規定。
梁造假:
要盡量避免過度競爭對整體免費電視市場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希望通過良性競爭,避免在開放牌照後的進步「曇花一現」。
通訊局踢爆:
• 雖然市場未必能支持兩家現有機構及三家申請機構持續經營,但局方相信,申請機構本身具備經驗及專門知識作最恰當評估。
• 通訊局認為在決定應否批出牌照時,不應以個別申請機構的持續經營能力為首要考慮因素。
• 通訊局並不認為有責任保障現有營辦商的利益,從而維持現狀或限制新競爭者加入市場。
梁造假:
當局明知道很可能出現「順得哥情失嫂意」的情況,仍然傾向用「循序漸進」原則來發牌。
這個循序漸進的傾向,事前亦有通知3位申請者,並不是最後行會決定時才用這個準則
通訊局踢爆: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沒有要求管理局就「循序漸進模式」作出考慮,或將三家申請機構作出排名。
照通訊局給立法會的信 咁樣講法 三個都是合資格 而689同行會係完全相反做野 唔跟程序公義 私自隻手遮天 !
通訊事務管理局 好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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