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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 from a friend
我有参加1989年64的遊行,我記得那時遊行是很和平的,完了就會和平散去,不會有人搞事。
但自從有了議員在推波助瀾後,遊行就變質了。他們每次遊行完了,總是賴死不走,不守遊行的「遊戲規則」,挑戰法律,破壞社會秩序,還美其名是「公民抗命」,這是守法嗎,值得鼓掌嗎?
我覺得他們真的被人利用了,被更大,更狡猾,更高招,更老謀深算的英國美國佬作政治的利用。美國政客最怕中國統一,最怕中國天下太平,而香港就是最好挑起事端的城市,「民主」是最好的「藥引」,替北大人添點煩腦。從80年代香港定性要回歸,彭定康的代議政制,就已經開始步署了。
所以,今日香港的現象,最高興的是那些心懷鬼胎的洋鬼子;最受害,最擔憂的就是像黃之峰等人的許多父母。
香港許多人,百幾年,被英國人調教到如此的小島民心,眼光狹窄短小, 沒有國家觀念,狂妄自大自我,唯我獨尊,有意無意地瞧不起自己的同種人!
現在,更是目中無「法」!
如果,我們去聽音樂會,聽完後仍賴著不走,在會場「搞搞震」,製造混亂,卻反譴責工作人員清場是不該!
誰人以為這樣是合理?可以接受?
現在,有人就是這做樣!
如果现在的特首下台,你话国内会安排一个什么的特首!对香港的民主发展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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