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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警察將原告拉錯當被告,可以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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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3 21:26:20 |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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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irl.girl 於 2015-5-3 21:50 編輯

想請教警察將原告拉錯當被告,可以點算?
事源~
我朋友被人上門滋擾恐嚇!對方先出手我想打我朋友家人!我朋友還手後被打傷報警求助!警員到場反而話我朋友因有還手所以拘捕我朋友!
拘留警署12小時途中又不用落口供又不准打電話和請律師供之後要簽保,
我想請教各位
1:警方這行為是否合理?合法?
2:我朋友下次到警署報到是否帶律師同去比較好?
3:警方是否出錯?投不投訴好?
發表於 2015-5-4 19:22:13 |

人地打你朋友-->佢打人
人地打你朋友, 你朋友有還手-->兩個人打交
所以, 你朋友都俾人拉埋係正確的

返到差館, 唔會唔落口供的
同埋係可以俾你搵律師,
但佢地有權唔俾你打其他電話
(除通知一名家人外, 不過你家人都已知, 所以無關係)
至於12個鐘, 唔算長
你的問題
1. 除左唔俾你朋友搵律師外, 其他大致無咩問題
2. 有律師梗好啲
3. 如上1
發表於 2021-3-20 06: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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