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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建議] 未經授權不得轉貼其他師兄影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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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11:14: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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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論壇嘅成功,靠嘅係師兄嘅熱烈參與;要有師兄繼續肯支持同參與,論壇就要對師兄嘅參與同貢獻有相關嘅認同以及保障。如果論壇冇相關能力保護師兄嘅貢獻,長遠嚟講只會減低師兄繼續原創同參與嘅熱度。

四台向來鼓勵原創,呢個立場或者原意清楚喺報告區規則第五條寫出:「所有報告內容,不得抄舊帖」,而「報告內容」,當然包括報告入面由師兄自己影嗰啲相。原因好簡單:四台鼓勵師兄參與,分享自己嘅個人睇法及經歷,而唔係拾人牙慧,鵲巢鳩占,翻炒又翻炒;若然
師兄POST啲相出嚟係因為欣賞啲相,佢應該去番影相嗰位師兄嗰個POST加佢分;如果佢想同其他師兄分享呢啲相,佢應該指引其他師兄去影相師兄嗰個POST自己睇。轉貼人地啲相跟住喺自己個POST叫人加佢分,某程度上係偷咗影相嗰位師兄嘅分,因為啲魅力分係俾影相嗰位師兄,而唔係俾POST帖嗰位師兄嘅。

尤其是最近四台修例,正如小記所解釋,魅力分變得十分重要,尤其係對於權限方面,當然對於嗰啲已經上咗岸嘅大仙未必再介意上唔升多一兩個「呢」,但係對於嗰啲努力出帖回帖嘅初級師兄,真係多得一分就一分。正因為咁,灌溉正確嘅取分觀念就十分重要,因為呢啲師兄越升得多級,佢地就會越多權力同機會參與管理,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歪風實不可長。

建議四台加入規則:喺報告區或者群組入面POST出嚟嘅相,未得影相師兄嘅同意之下,不得擅自轉貼。當然,你話「我點知啲相邊個影?」咁咪唔好轉貼囉,你見到啲靚相,想同其他師兄分享,咪指引其他師兄去嗰個POST囉,唔使自己轉貼出嚟喎。法律上,相片嘅版權持有人係影相嗰個人,喺未經版權持有人授權而轉貼相片已屬侵權,因此呢個新規則亦都係同法律原則吻合。

我想指出:

一、如上所述,四台係可以,而且有責任保護師兄原創

二、加入新規則,係令大家有法可依,變咗要投訴都知道有乜理據,被投訴亦知道自己死因何在從而可以提出抗辯,而版主執法亦都有理可依,唔會流於個人酌情;最重要,係規則確立番四台重視師兄原創,鼓勵大家放心出帖交流嘅大原則同立場,刺激參與

希望小記詳加考慮。

發表於 2011-6-28 11:42:10 | 顯示全部樓層
非常同意smuck141所言, 特 別"有法可依" 可避免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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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11:58:0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op1b 於 2011-6-28 12:07 編輯

講到版權問題........

見好多師兄頭象都唔似係原創, 咁係咪都要先得影相師兄嘅同意先可以去報告區或者群組入面,

又或者避開以後有可能發生版權問題, 直接取消個人頭象佢  

好心唔好簡單事情複雜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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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12:39:0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很贊同樓主的意見, 但執行不易. 其實如果作者投訴, 盜竊者該帖的分數會全數扣去又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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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12:49:43 | 顯示全部樓層
算啦師弟,我唔會比文化大革命上演。
現時規則已足夠,有法可依。
保護版權是理所當然,但係我地無咁傻大興文字獄。
我地同youtube一樣嫁咋,以正式渠道申訴就得,
唔單止本站的師兄,所有人的原創作品都係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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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18:26:16 | 顯示全部樓層

擲地有聲呀,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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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19:58:3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am386 於 2011-6-28 19:58 編輯

Ching 的睇法有見地。今次呢個小風波,我相信是個別事件,其實四台現有的申訴渠道已經足夠,大家亦應該相信小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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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20:19:23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多事情, 都唔止一個解決辦法, 可以以立法手段, 亦可以以行政措施.


就這個議題, 若以立法手段的話, 旁觀者亦可申訴, 甚至會員寄望主理人主動執法.
若主理人不得不站出來, 或調查, 或詢問...
到最後原著人若不介意, 或者轉貼人祇是寫漏了 '已得原著同意', 主理人豈不白忙一場?


以行政措施的話, 由原著自行, 1, 提出申訴, 2, 提出證據, 3. 明確表明意向, 比較恰當. 主理人亦好做.
(明確表明意向, 十分重要. 若原著的意向, 只是要求轉貼人的 "一句說話", 那麽, 私底下自行溝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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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9 02:15:24 | 顯示全部樓層
141小記 發表於 2011-6-28 12:49
算啦師弟,我唔會比文化大革命上演。
現時規則已足夠,有法可依。
保護版權是理所當然,但係我地無咁傻大興 ...

好同意,小記兄可避免"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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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9 02:28:05 | 顯示全部樓層
Dear all C Hing, please see below post 74/F

http://141hongkong.com/forum/for ... &fromuid=17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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