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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關於交通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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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王子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6-6 23:38: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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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7 03:54:3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念你是想問黄色格仔.  "前面去路冇阻, 此可駛過黃色方格" 抄得啦.  最好唔動, 車到人, 衰多條 Dangerous Driving.

  http://www.td.gov.hk/road_safety ... rders_/index_tc.htm

http://www.td.gov.hk/road_safety ... sings_/index_tc.htm
根據香港法例第 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 31條,在斑馬線上的行人,較任何車輛享有優先權。
如行人已在該斑馬線上,車輛的司機必須讓行人先行,如觸犯上述法例,可被票控罰款 450元。

[ 本帖最後由 raywoo 於 2009-6-7 04: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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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王子 該用戶已被刪除
 樓主| 發表於 2009-6-7 12:42:4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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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7 16:36:04 | 顯示全部樓層
停在黃色斑馬線上........ 已衰左

再行吾行車都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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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7 20:40:0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烏龍王子 於 2009-6-7 12:42 發表

咁如果係斑馬線呢???


c hing 上面條link
http://www.td.gov.hk/road_safety ... sings_/index_t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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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_Brother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10-20 23:27:1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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