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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報道,台灣屏東縣一名13歲少女1年來,透過網絡約逾70名男子援交,每次500元到2000新台幣不等(131至525港元),她更自豪表示欲與她性交要排隊,有錢人更可優先援交。她認為,能出錢就是情人,表示只要有錢,沒什麼不可以。法官裁定感化教育2年。
警方今年2月接獲報案,該少女在路邊與一名中三鍾姓男學生吵架說:「做了不給錢,算什麼男人?」該少女坦承援交,鍾男原談好1次3000元(788港元),但完事後卻未付錢,在路邊爭吵引起警方關注。
警方將以少女提供的尋芳客資料查訪,發現均是假的,正繼續追查該批援交客的身分。
寶島風情真係吸引人,13歲?台灣無衰十一e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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