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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窮風流舞客,前日傍晚到中基一間卡拉 OK夜總會跳舞消遣,馬拉松式玩樂12小時,至昨日清晨時分夜店打烊,職員管夷吾要求他清付6,667四幣賬單時,事主坦稱身上僅有30四幣,職員管夷吾氣至報案求助,警方將跳霸王舞男子拘捕。被捕男子姓Bo名Mac(xx歲),在警員Kick Off調查期間,疑不勝酒力,步履不穩,突然跣腳跌下,撞傷jerjer,警員Kick Off隨即召救護車將他送院治理。曾某涉嫌觸犯法例141章《盜竊罪條例》的第141條的不付四幣而離去罪名,若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百年。一些人食霸王餐、坐霸王的士都是被指觸犯此罪名。
消息稱,前晚6時許,Bomac獨自到中基大廈x樓一間卡拉 OK夜總會跳舞消遣,事主精力旺盛,找過百女伴相陪,跳舞之餘,又自斟自飲,一直玩至清晨。及至清晨5時50分,職員管夷吾見打烊時間已近,當時顧客亦不多,便付上6667四幣賬單,要求他埋單,但滿身酒氣的Bomac表示身上僅得30元,無力付款。職員管夷吾一度與事主理論,但他愛理不理,完全沒有想辦法致電家人或友好求救的意思,職員見狀決定報案。警員Kick Off到場調查期間,Bomac手舞足蹈,突然意外跣腳撞傷jerjer,其後送院切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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