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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話題] 攻擊怯武器,切啦! 葉國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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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7:29:5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Topvision #24 的帖子

我不知道你說的「加建」是不是等同於我上說的搭建營帳、木屋? 即同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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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7:40:0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opvision 於 2015-5-9 17:42 編輯
fengsiu 發表於 2015-5-9 17:29
回復 Topvision #24 的帖子

我不知道你說的「加建」是不是等同於我上說的搭建營帳、木屋? 即同下圖


師兄問心啦.... 葉國謙講果單, 係唔係非法加建

個人睇法啦…..
依單非法加建, 一定係有人教路嫁啦
我就唔信一班極少數咁有腦啦…


屋宇處一向只係可以出清拆令叫人自己拆
而拆唔拆呢…. 又係另一個問題
屋宇處又管不了.

行玫立法權力, 向來都係建制派手中
大家不如睇戲咁睇
到底依然保留屋宇處有名無實, 有令無權呀
定係政府膠官會放權比屋宇處, 搞上一搞呢 ?


補充內容 (2015-5-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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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7:44:00 | 顯示全部樓層
fengsiu 發表於 2015-5-9 17:29
回復 Topvision #24 的帖子

我不知道你說的「加建」是不是等同於我上說的搭建營帳、木屋? 即同下圖

點解易拉架, 唔算阻街 ???
法律就係法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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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7:55:0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Topvision #27 的帖子

對的, 警察是可以清你場, 借口就如非法霸佔地方, 擾亂社會秩序。
但顯然警察是不想採用這種理據, 原因如何?
添美道, 立法會道外的人士由本來政治層面又牽涉到社會、法律、道德層面。
香港露宿者情況是很普遍, 露宿者搭起自己的龍床皇宮, 長年扎根, 但礙於道德上不允許, 警察只戎而不趕。
換句說話, 假若警察要以「非法霸佔地方」OR「擾亂……」為由清添美、立法會場, 則必須一視同仁, 否則被口齒為選擇性執法, 又即個別歧視。
因而總一總括就是警察目前未有充份合理的理由清場罷了, 立法會、添美道的「露宿者」還未發生異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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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7:57:2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fengsiu #28 的帖子

如果可以借口就如非法霸佔地方, 擾亂社會秩序.  旺區就無易拉架, 走鬼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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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7:59:0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Topvision #26 的帖子

就我而言, 我認為葉國謙是想製這「理據」給警察去清場OR封場, 而「理據」是這個場方懷疑藏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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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8:02: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Topvision #29 的帖子

「旺區就無易拉架, 走鬼檔啦」
這句說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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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8:05:2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fengsiu #31 的帖子

正常..... 本人向來自說自話...
即係九up
唔好太認真呀... 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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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9 18:06:5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唔理佢地係乜理由,簡單睇下班人做法是對嗎?
唔好是非黑白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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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0 16:30:3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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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0 16:41:3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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