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樓主: winwin14

[民生話題] 【胸部襲警案】葉蘊儀、何韻詩、黃秋生發聲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5-7-31 01:42:3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01:44:27 | 顯示全部樓層
winwin14 發表於 2015-7-31 01:20
證據呢? 全世界都知 我唔知喎
講黎聽下 實情係點?

自己留意新聞喇。吓吓我講。但你又选择性唔明?!!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01:47:02 | 顯示全部樓層
winwin14 發表於 2015-7-31 01:19
警察通例29-01 佢入哂基本係100% 入罪
但係香港乜事都會發生 等睇戲

法官判有罪先至算正確。就凴你—知半解。不是吧!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5-7-31 01:48: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inwin14 於 2015-7-31 01:51 編輯
超能仔 發表於 2015-7-31 01:30
見你咁有誠意,同你分析—吓。
女女用胸撞三粒花。(法官判襲擊罪成,不需爭抝)。
女女胸襲完。被警察拘捕 ...


你意思係女仔用個胸襲擊完警察 佢已經犯法? 咪笑死人啦
地鐵有冇試過比c9 用個胸頂你背部? 你會唔會告佢襲擊你?
證明你睇都懶 法官係話佢誣告警員非禮
59樓你未答 搵唔到?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01:51: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超能仔 於 2015-7-31 01:53 編輯
winwin14 發表於 2015-7-31 01:48
你意思係女仔用個胸襲擊完警察 佢已經犯法? 咪笑死人啦
地鐵有冇試過比c9 用個胸頂你背部? 你會唔會告佢襲擊你?


根本每事發生要睇情况,你問陳官喇。陳官話係就係。唔係我意思。还唔明?唔教你咁多了。早抖!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5-7-31 01:54:57 | 顯示全部樓層
超能仔 發表於 2015-7-31 01:51
你問陳官喇。陳官話係就係。唔係我意思。还唔明?唔教你咁多了。早抖!

陳官意思係咁咩? 法官判罪係唔係一定正確先?
咩新閒先? 我想知教下我 ?定係你9up 當秘笈?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09:43:1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只覺佢這個定罪理由不足, 和對女士有点不敬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09:43:43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起一人一相 反對女性用胸部撞人然後屈人非禮!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09:4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winwin14 #1 的帖子

應該要有多D片比較一下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0:20: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肥叔叔 於 2015-7-31 10:23 編輯
winwin14 發表於 2015-7-31 00:48
用到惡霸黎形容? 無錯你可以話佢霸住條道路
但無諗過藍絲既暴力唔會令到你覺得係惡霸囉
義工唔義工 我唔知因為冇證據


唔好遊花園啦,  講返你個(武器)topic,   一直都只係你地老作出黎姐,  案中從無出現過(武器)做形容

你地只識得嘈一個作出黎既(標題),  而唔理會(法律因果關係),  我都幫你唔到
黃秋生又如何 ?  他是什麼 ?

睇返法官判詞啦,  
陳碧橋指,本案受襲的男總督察陳嘉寶並無受傷,但女被告用胸撞陳手臂後大叫「警察非禮」,
在場示威者隨即起哄及拋雜物,令本來輕微的襲警行為變得嚴重,故決定判女被告監禁三個月十五日。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0731_00822_001.html

有唔服既,  你去幫條女上訴啦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0:27:18 | 顯示全部樓層
葉蘊儀續道:「好驚開咗先例,女性出街被男性非禮,又話佢哋個胸係武器。我冇聽過世界任何地方有呢個法例,佢哋惡魔化、侮辱咗女性嘅身體,女性都會唔鍾意喇



呢d理論同話驚買刀切菜會俾人告藏械一樣

有d人硬係要將d野打橫黎講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5-7-31 10:37:14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5-7-31 10:20
唔好遊花園啦,  講返你個(武器)topic,   一直都只係你地老作出黎姐,  案中從無出現過(武器)做形容

你地 ...

你都睇返你問我乜 我咪答乜囉
無錯係我了解不足
但你都睇返件事令到佢受傷
而且係警察通例29-01 內了解陳督察 無考慮到當時環境做出傷害女被告
法官只係一面向受害者作出判刑 咁樣公平?
服唔服唔關我事 成件事的確係咁 該名陳督察係有犯錯 而未有判決 且法官沒有理會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0:43:01 | 顯示全部樓層
winwin14 發表於 2015-7-31 10:37
你都睇返你問我乜 我咪答乜囉
無錯係我了解不足
但你都睇返件事令到佢受傷

我唔係法官,   你慢慢搵人研究啦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5-7-31 10:50: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inwin14 於 2015-7-31 10:59 編輯
肥叔叔 發表於 2015-7-31 10:43
我唔係法官,   你慢慢搵人研究啦


其實法官係有誤導我架 你知唔知法官告佢乜 ?
而家冇告佢誣告警員非禮  
係告佢2樣野
1)阻差辦公
2)普通襲擊罪 <---- 字面意思襲擊你識中文架可?

以呢2條罪判到3個月 合理咩?

佔鐘男阻差辦公守行為
【本報訊】去年10月15日警方到金鐘添馬公園驅趕示威者,其中一名23歲男學生,拒絕離開,警員警告他離開,嘗試捉他的手,他推開警員的手,遭拘控阻差辦公罪。案件原定昨開審,控方同意不提證供起訴,男生須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
裁判官在東區裁判法院看過案情後,准被告葉文傑簽保守行為,並要求他未來一年不得動武,另須付500元堂費。案情指去年10月14日晚,示威者衝入龍和道隧道,以水馬及渠蓋築成路障。警員在15日凌晨3時到添馬公園驅趕示威者,被告在變電站附近高舉雙手,警員指他堵截去路,警告他離開,他拒絕。警員嘗試捉他的手但被他推開,警員趁他轉身嘗試離開時將他按倒地上。

如果同樣以 呢2條罪入佢

2個法官判決手法係唔同囉 1個係23歲 1個係14歲
當然後尾佢有提及係誣告警員非禮  但判錯罪行!!!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0:52: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unlikwong 於 2015-7-31 10:55 編輯

回復 超能仔 #65 的帖子

又係去問陳官, 想請問去邊度問呀?
師兄講到令我覺得好容易咁, 係咪真係有得問先?會唔會俾人告恐嚇法官, 妨礙司法公正先?
小弟只係想瞭解多D市民權利啫, 無意介入各位師兄o既雄辯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1:00: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sunlikwong #75 的帖子

我真係想問架, 又怕犯法, 有冇師兄點條明路行下?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1:06:31 | 顯示全部樓層
sunlikwong 發表於 2015-7-31 10:52
回復 超能仔 #65 的帖子

又係去問陳官, 想請問去邊度問呀?

唔信陳官判决,去信律政司抗議吧。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1:08:33 | 顯示全部樓層
唔該哂, 肥叔叔
不過搵律師好似又要使錢喎,
唉! 我諗冇錢真係唔好學人講權利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1:15:4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超能仔 #77 的帖子

我去問, 唔係去質問, 又冇話唔信, 想知多d啫
咁係咪當有d野唔知, 唔清楚(唔係唔信呀), 就應該去信抗議, 而唔係去問陳官呀?
唔知就要去信抗議, 好似好怪咁?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7-31 11:20: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超能仔 於 2015-7-31 11:23 編輯
winwin14 發表於 2015-7-31 10:50
其實法官係有誤導我架 你知唔知法官告佢乜 ?
而家冇告佢誣告警員非禮  
係告佢2樣野


每個法官判刑,背後好多考慮因素。不作评論。
女子以胸部撞警,襲擊罪成立,亦已是事實。
女撞胸時大叫非礼,而引起其他人起哄,投擲物件,場面更混乱。法官亦有提及。亦是令判刑加重原因之—,
如要告齊,襲警,行為不検,抗拒拘捕,好多好多罪行。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4-5-9 07:48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